即使這麼愛


從前我倆天天形影不離,他拍拖也帶著我,他大部份的女友我都認識。
吃飯跳舞追女仔,我全部都在旁。
他買衣服、試衫,我在旁邊欣賞他。
去兜風,我幫他用嘴巴點煙。
他失戀,我陪他、他欲自殺,我守候他,把他家裡鋒利危險的東西都藏到冰箱內。
喝醉了,嘔吐,我抹地,整夜留守旁邊,陪伴、聽他亂說話、照顧他,甚至睡在一起。
也許是我痴戀他。
但,他沒有發覺。
從前他比較自私,飆車,醉駕、15分鐘由山頂飆到龍蝦灣,什麼手臂灣也是過眼雲煙,連驚恐也來不及就到了目的地。
他叫我等,我不會不等。
一次他媽咪無奈的看著我問:“是不是他不回來你就一直等下去?你不餓嗎?”
“餓極了,可是我答應了等他回來一起吃飯,我必須等他。” 他媽咪也沒辦法。
從前他對我時好時壞、壞的時候比較多。
半途在馬路中心開門推我下車、亂發脾氣、摔東西、都看在眼內,一直在忍耐。
最後一次他又要自殺,我承認用了一個非常有效,但也很愚蠢讓他必定會打消自殺念頭的方法。然後發酒瘋的他憤怒地對我拳打腳踢。
我終於走了。
有好幾年,我們見了面也不瞅不睬。
有時在街上偶遇,他會熱情地揮手,熱後當他會過意來,那熱情會凍結靜止,手會在半空停下來,然後他會轉身離去。
其實我很痛苦,有很多事情我已經習慣跟他說,聽他說。
幾年!真是度日如年。
痛苦、傷心、挨過後,有一天,大事發生,他忽然來電。
電話中他叫我名字,像無力無靈魂的電器突然插了電源,復活了。

好像從來沒有分開過,不用多交代,只把話簡單說明,四年的分離,像一溜煙消失了,什麼隔膜都沒有。
他從遠方來我家,發現我已經長大了,有自己的家,他的眼神露出安慰。
拉開大門,互相對望、時間靜止、永遠停留在那一刻,然後兩人感慨萬千的擁抱。
像迷失方向的靈魂合體。
他那醇厚的聲線,特別迷人,對我溫柔低聲細語,話題綿綿不斷,我極享受。
其實最享受聽他的聲音。

現在的他,對我呵護極致、細心體貼絕對溫柔、永遠低聲細語、必送必接、全部以我為重、想什麼送什麼。
話仍然少,大部份時間盡在不言中,最多他說頭,我說尾,不時交換一個眼神,兩人極有默契。
我們仍然會睡在一起,仍然互相依賴,互相給予對方安全感。

可是當他向我求婚時我沒有答應。
雖然我肯定痴戀過他。
雖然我仍然深愛他,比誰都愛。
但是,我只願維持現狀。
只有這樣,才永遠不會分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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